她的愿望成真了,却比从前孤单。严星歌早已经把他最好的歌写给了她,只是,她把一首好歌唱坏了。
我们每个人心里的念念不忘:她为什么要渴望一个不爱她的人爱上她,而不是渴望自己不再爱一个不爱她的人。
如果只是相遇,而不能相守,那么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从不想忘记你,只想死死地记住你的一切,可我终于知道,有时遗忘比记起更容易使人幸福。
我想你知道,她不曾忘记你,也永远不会忘记你。
她突然明白以前多么傻,她失去他是因为太在乎。
因为看到他的痛苦,她好像爱他更深了。
何不相忘风中的花不知飞向何方,曾经的笑颜是否已经淡忘。蓦然回首她已不再身旁,不必彷徨,不必忧伤。就让她成为过往,在岁月的河流中渐渐的遗忘。
我们都只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喏,我们都是,想象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再深的爱、再完美的幸福与荣华富贵,都洗刷不掉她内心的羞耻和卑贱。
我又回到我一无所有的家乡,我想,说不定哪一天,你会想起那个卖火柴的女孩。我想你知道,她不曾忘记你,也永远不会忘记你。
时间也是一种魔术,可以让人忘记另一个人。
爱情的得失从来就不重要,当你舍弃一些,也许得到更多,只要曾深深爱过,你的人生将愈加完整。
像男人这种生物,仔细看清楚,原来是伤痕累累的。
相识于人海,相忘于江湖。
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你的一点一滴。时间并没有让它逐渐淡去而是让它更沁入生命里。
她错了,她不该愿望一个很有钱、她爱他、他也爱她的男人。她要的,应该是遗忘往事的本领。
他看著她,她是他曾经爱过、一起生活过的人。这一刻看来,却是多么陌生。他本来想好了千言万语重逢的时候说,却再也不知道可以说些什么。
直到一天,你说,终有一天,我不会再送你回家,我们结婚了,我的家就是你的家。那一刻,我知道我该走了。
她不爱他了吗?却也不是。相反,因为看到他的痛苦,她好像爱他更深了。就像一个向一条小狗施虐的主人,看到伤痕斑斑的小狗会生起怜悯之心,把它抱在怀里抚爱。一旦它的伤口复原,她却会再次对它施虐,而那条忠心的小狗依然会义无反顾地朝她跑去。人与狗已经牢牢地缚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