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会去什么地方,我只是想骑着我的单车变成一个看上去有个去处的行人。
什么叫幸福呢?幸福就是: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在这幸福中你可以是一个俯视这片草原的眼神,你也可以是众多野花中的一朵,都无所谓。
以爱的名义,你可以为所欲为,因为爱让你相信所做的事情都是对的,至少都是可以被原谅的,至少都是美丽的。
我看着你睡着的样子。一边看,一边想念你,就好像你在很远的地方。
不管怎么样,两个人相互喜欢都是难得的事情。
你终有一天会发现的,生命的名字叫做徒劳。
你怎么可以允许自己这么活着,就这样毋庸置疑地活在别人的恩典里?怎么可以?
我听见我的身体里刮起一阵狂风,它尖锐的呼啸着,穿透了我的身体,穿透了我的视觉跟听觉,那就是岁月吧,我知道的,那一定是多年来,疯狂的沉淀在我身体里的岁月。
我才不会死呢,该死的人都还活着,我怎么舍得死?
而今,我已经被打败了,我用曾经的飞蛾扑火,换来今天手心里握着的一把余温尚存的灰烬。值得庆幸的是,我依然没有忘记,这把灰烬的名字叫做理想。
我是听着情歌长大的孩子,我们都是。在我们认识爱情之前,早就有铺天盖地的情歌给我们描摹了一遍爱情百态。
我想,我是幸运的人。因为残忍、失去、流血以及无助到只能同归于尽的绝望,对我而言,都只是电视新闻而已。
人们总是愿意为身边发生的事情寻找各种各样复杂的理由,却往往忽略了最简单的那种可能性。
幸福这东西,一点都不符合牛顿的惯性定律,总是在滑行的最流畅的时候戛然而止。
冷血动物。从小到大,不止一个人这么说我。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是真的以为他们都是对的。因为我很少被什么东西感动。年龄越大,可以感动我的东西就越来越少。
你和这悲伤在烟波浩渺的孤独中相互取暖,相依为命。
聪明地用合适的方式保持不同身份之间的距离,是维系任何一种社会关系的精髓所在。
不管有没有灾难,其实我们所有的人,都不过是劫后余生。
我想要的,无非是一点真的东西。那里面没有算计,没有提防,没有因为控制欲而催生的种种技巧,没有美其名曰的EQ。要是你没有,就请让开,不要挡着我的路,我还得骑着萤火虫去追太阳。
我爱你,我早就知道;我原来这么爱你,我刚刚才知道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