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个男人走,唯一的可能,是因我心身都爱上了他。
而你,就这样古佛青灯过一生?
是的,这是我的毛病,我觉得每个人都可爱,都有他们的优点。
一共才十八岁的小女孩子,能坏到什么地方去?爱捧就捧到天上,爱踩又变成脚底泥。
漂亮倒说不上,但很少有人穿几块钱一件的T恤在清晨七时看上去如她那么精神。
这些年他背负的实在太多,承压日久,习惯之后却也是一种畸形的寄托。而某一日,当这种重压忽然消失,它的生命也失去了支撑,轰然倒塌。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
受伤的野兽找个隐蔽处用舌头舔伤口,过一阵子也就挨过去了,倘有个真心人来殷勤关注,硬是要看你有救没救,心一酸一软,若一口真气提不上来,真的就此息劳归主也是有的。
打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自尊不算一回事,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但是与切身利益有关的时候,决不能听天由命,总得尽量争取,失败也不打紧,有人笑我吗,那不过是他下流。
靠名气行走江湖,笑,由人,骂,也由人,都是人家给你的面子,受不起这种刺激,只好回家抱娃娃。名气,来自群众,可以给你,也可以拿走,到时谁都不提你,也不骂你,你才要痛哭呢。
我也曾是个富幻想的孩子,然而刹那芳华,红颜转眼老,壮志被生活消耗殆尽,如今我“成熟”了,做着一切合规格的事,不再叫父母担心,旁人点头称善,认为我终于修成正果,但我心寂寞啊!
不过女人到底是女人,日子久了就任由感情泛滥萌芽,至今日造成伤心的局面。女人都痴心妄想,总会坐大,无论开头是一夜之欢,或是同居,或是逢场作兴,到最后老是希望进一步成为白头偕老,很少有真正潇洒的女人,她们总是企图从男人身上刮下一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