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抵是比较值得同情的,因为社会就是这样,向钱看齐。
我们是时间,为了成为时间,我们从来没有结束过生活,总是将要生活。将要生活?那是什么!我不知道。
笼中的鸟需要散步,梦游者需要贫血的阳光,道路撞击在一起,需要平等的对话。
人总是自以为经历的风暴是卫衣的,且自诩为风暴,想把下一代也吹得东摇西晃。下一代怎么活法?这是他们自己要回答的问题。
其实娱乐是跟空虚绑在一起的,像工作一样也是时间的填充物,不可能带来真正的清闲。
我打开城门,欢迎四海漂泊的游子,欢迎无家可归的孤魂,欢迎所有好奇的客人们。北京就像一个被放大了的灯光足球场。
据我们物理老师说,当人进入黑暗,短短几分钟内视力可增至二十万倍。看来黑暗让人洞若观火。灯火本来是人类进化的标志之一,但这进化一旦过了头,反而成了睁眼瞎。想当年,我们就像狼一样目光敏锐,迅速调节聚焦:刷――看到火光,刷――看到羊群,刷――看到无比美好的母狼。
“我没够到云彩,但并不意味云彩不存在。”艺术并非爱好,而是死亡的召唤。
过去的受害者也可能成为今天的暴君。这是人性的黑暗,冤冤相报的黑暗,让人沉溺其中的仇恨的黑暗。而作家正是穿越这黑暗的旅行者。
我对上海的印象是混乱的,其繁华程度令人吃惊,和北京相比,那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但那繁华的后面似乎藏着什么。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远离北京市我重新辨认北京,知道它的天地、界限,及可能的外延。后来我满世界近乎疯狂的奔走,可追溯到这头一次的远行。多年后读到俄罗诗人巴尔蒙特的诗句:“我来到这个世界,为了看看太阳和蓝色的地平线。”我被这诗句一下击中了,廓清了自上海之行后在内心潜藏的旅行冲动。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写作是一门手艺,与其他手艺不同的是,这是一门心灵的手艺,要真心诚意;这是孤独的手艺,必须“一意孤行”。每个以写作为毕生事业的手艺人,都要经历这一法则的考验,唯有诚惶诚恐,如履薄冰。
有时一道深渊隔开星期二和星期三,而26年会转瞬即逝。时间不是直线,它甚于迷宫,如果紧贴墙上的某个地方,你会听到匆忙的脚步和语音,你会听到自己从墙的另一边走过。
英语在十九世纪工业革命的推动下遍及整个威尔士,成为南威尔士的日常语言,不仅工作社交,甚至连教堂唱赞美诗和诅咒发誓也在内。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格兰文化已在威尔士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威尔士诗人开始放弃了他们祖辈的语言。也许唯一幸存的传统,就是对牧师和诗人的尊敬。无论在厂矿村镇,只要举办葬礼,诗歌仍是必不可少的。
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这并非是我冷漠的原因。我依旧有很多动情,为时间,为白云,为天黑,为天命。
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从买气球的人那里,每一个孩子牵走一个心愿。
艺术是宿命的,就是诚实的,所以它是值钱的。
从某种意义而言,诗歌之光照亮醒来的人。
你顺手挽住火焰,化作漫天大雪,把酒临风,你和中国一起老去,大门口的陌生人,正砸响门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