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给人们的一种感觉是温暖的,冬日的阳光也不例外,它给人们的第一种感觉是温暖,在寒冷的冬天里,早晨太阳升了起来,把金色的光辉洒在大地上,大地妈妈苏醒了,不再那么寒冷。
拉萨,世界上阳光最多的地方。踏上这片神奇的土地,发现阳光真的可以被割舍。走上无垠的草原,有一种感觉叫做高远。碧空之下,仿佛自己已经不存在了,只有一颗心,被感动着。
总是没有风,阳光变着角度切在玻璃窗上,在眼里凿开一个刺目的小孔。路上没什么人,能在太阳下做各种姿势,看影子搞怪。有时经过一杆钢制旗杆,瞥到自己的脸在圆柱上变形――长圆状的女生。刘海湿透露出额头。一黑一白,却并不对比。而此刻,天空青蓝湿润,哪里有云,哪里都没有。
什么时候喜欢抬头仰望阳光,直到眼角被刺眼的光芒扎出了清泪。记得小的时候,老人们总爱冬天成群成群地窝聚在阳光底下,眯起眼睛,享受冬日暖阳的炽烤,仿佛在晾晒一本躺在地窖发了霉的书。阳光越是金灿,底下窝聚的老人也越多。此刻谈论的,也无疑是一些久违阳光的尘封往事。拿出来让阳光晒一晒啊,可别在心底化作腐土。有时候,我就相信:阳光是绿色的。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把手指从阴暗伸向阳光,一瞬间便感受到温暖四散开来,无须语言只要用心慢慢体会那种感觉,让发了霉的阴暗角落重新充满阳光的味道.有时候,泛黄了的往事也该拿出来晒晒太阳,不是么?
温暖的阳光穿梭于微隙的气息。舒倘,漫长。紫檀的香味,弥漫在春日,把天地间一切空虚盈满,阳光下,是一道纤绝的尘陌,呢喃着天真,充盈着那抹曾经深不可测的孤清而飘逸的影。
光是拥有生命的。我想,阳光总是一如既往,每日地赐予世界以温暖与光芒,这是阳光的不老;而若普照万物,即使历经岁月,都依旧能带来不变的感动与情愫,这才是阳光的不锈。我不知道世上阳光最多的地方在哪儿,我不知道何处的阳光最暖、最柔――但我向往不锈的阳光。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生活,生活在世界里,没有阳光,就如同降临了灾难,我们每天都在使用它,而因为它,我们也变得阳光。追梦的艰辛,成功的喜悦,挫折的痛苦,孤独的寂寞……阳光的出现,一切困难都得到了解决。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娇艳的朝阳,已从东边群山背后跳了出来,万屡红霞四溢,和山谷中缓缓升腾的晨霭交融,变幻着五光十色的光环。
冬天的早上,阳光明媚,给大地披上一层光辉,它是美丽的;忙碌的人们在早上尽情享受那温暖的阳光,在冬天里感受到阳光对人类有多么大用途,在冬天里它是人类的“温暖符”,你们赶快去享受冬日的阳光吧!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太阳跃出灰蒙蒙的海面,小半轮紫红色的火焰,立刻将暗淡的天空照亮了,在一道道鲜艳的朝霞背后,像是撑开了一匹无际的蓝色的绸缎。
渐渐地,那东方的雾气先有些微红,在、这红色越积越浓,便突然划出一线鲜红,那鲜红里突然跳出一个通红的光轮。
那晴朗的心情,晴朗的天空,晴朗的气息,让人的心灵情不自禁的在晴朗的大地上尽情地欢唱,满眼都是明媚的春风,处处都是温馨的暖阳,藏在心底的那首熟悉而又久违了的歌儿,情不自禁的冲出了歌喉,在阳光中轻快的飘荡。多么清爽的日子呀,从穿透台窗的第一缕阳光开始,日子就点点洒洒的绽放着迷人的笑脸,让人情不自禁的紧握住日子的双手,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连续几日的春雨让空气变得清凉稀薄。在成都,阳光是吝啬的。即使是在春日,也少见那透亮的阳光,通常只留下铅灰色的背影或者雨纷纷。但今年,阳光一日紧似一日。那些温暖的气息就这么撞碎了在梅花三弄的愁怅里熬出的清瘦诗句。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