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其实挺矛盾的。总是希望被理解,又害怕别人看穿。
我们必须在爱中成长,为此我们必须不停地去爱,去给予,直至成伤。
我们把心给了别人,就收不回来了;别人又给了别人,爱便流通于世。
有些人相遇得太早,有些人相遇得太晚。而,有些人,则是辈子都不应该相遇。
个人的性格决定他的际遇。如果你喜欢保持你的性格,那么,你就无权拒绝你的际遇。
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在于:你是真的生活了万多天,还是仅仅生活了天,却重复了万多次?
有时候,打动人心的不过是句话个手势个眼神。伤害到人心的也不过是句话个手势个眼神。
我们应该像对待自己的身体样,给命运洗洗澡;像更换自己的衣装样,来改变下我们的生活。
我想许多事情都是这样,善始未必善终,本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不想,你执琴弓,割我若弦。
人们日常所犯最大的错误,是对陌生人太客气,而对亲密的人太苛刻,把这个坏习惯改过来,天下太平。
有的人活了辈子,却没有真正活过完整的天。因为他们不是追忆过去,就是期许未来,从来没有活在当下。
因为我不知道,下辈子是否还能遇见你,所以我今生才会,那么努力,把最好的给你。爱情也好,友情也罢。
个人走不开,不过因为他不想走开;个人失约,乃因他不想赴约,切借口均属废话,都是用以掩饰不愿牺牲。
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了,书包丢在同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张椅下。
我会直奔跑,直奔跑,直到世界的尽头,也要直奔跑。带上我所有的家当:勇敢坚持隐忍,以及耐得住寂寞的心。
我希望有这么个人不嫌弃我的坏脾气不嫌弃我的坏习惯不嫌弃我的家境怎样,始终站在我身边,不小心就白头到老了。
人应该穿适合自己的鞋子。不是别人塞给自己的鞋子,而是自己去寻找并且认可的鞋子。这样才能走到难以置信的地方。
如果有那么天,你不再记得,我不再记得,时光定会替我们记得。最辛苦的不是两地相隔,而是明明相爱,却不敢想未来。
有些印记,印在墙壁上,印在指缝里,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消失不见;还有些印记,印在瞳孔里,印在心尖上,时间越久,越是深刻。
有些人会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