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凡是写一手好文章的,字里行间总是潜伏着一个假想敌,或隐或现的。比如,曹雪芹的敌人是男人,金庸的敌人是女人;鲁迅的敌人是他人,托尔斯泰的敌人是他本人,张爱玲的敌人不分男女,只要是她的亲朋好友就行――陈晓卿的敌人,不是人,是城市,人造的城市。敌意之深浅,与城市体量及其距离乡村之远近,成正比。―――――至味在人间
小时候回外婆家过年,那是大别山深处的一个小村子,尽管山清水秀,但很穷。不过,春节前,村里家家都会做两样东西,一个是年糕,一个是腊肉。 年糕磨好摔打成条,码在缸里,灌满“冬水”(立春前的水,细菌少),随吃随取,一个冬天都不坏。腊肉是肥膘肉,几乎没一点儿瘦的,用大量粗盐腌制,挂在灶台上方。炊米饭,切几大片手指厚的腊肉,和米粒一起蒸煮。吃的时候,外公负责分配,一般每人只能分到一片,极咸,用锋利的门牙,咬下薄薄的一小条,就足够送一大口糙米饭。用外公的话说,腊肉不仅“下饭”,而且“杀馋”。―――――至味在人间
一切不能拌饭的菜都是耍流氓。―――――至味在人间
人在旅途,多有漂泊的自恋情结。两箸菜,顿感人生无着,几杯酒,咽下变成了旅愁。―――――至味在人间
主食,在中国人的食物清单上的位置,就像它的字面一样重要。农耕民族,有限的土地,不断增长的人口,让中国人对主食有与生俱来的亲切感。这也让中餐与西餐,无论在世界观还是方法论上都难以达成共识。西餐里,无论头盘、汤还是甜品,都是围绕主菜展开;而传统中餐无论什么菜,最后都要以碳水化合物压轴。家庭烹饪则更加势利,“下不下饭”甚至成了很多菜的评判标准。北方是这样,南方也差不多。―――――至味在人间
吃喝有道,写字有气。各人笔下有各人的气,这个不服不行。论写吃,有人霸气侧漏,有人镬气狂喷,有人傻气直冒,有人酸气逼人,陈晓卿的气,是地气――这和“接地气”还不完全是一回事,也还真不是逢大排档必赞,见高级货必骂的那种,那是怄气。陈晓卿的地气,不是从地里冒出来然后被他一弯腰接住,而是酝酿于丹田,厚积于舌根,薄发于舌尖,逆向地深入泥土,深入地表,深入人心。―――――至味在人间
一般来说,酱被认为是中国人的发明,成汤作醢到今天应该有几千年历史,国人对酱的依赖已经成为民族性格的一部分。关于酱,东方和西方永远谈不拢。西方的酱,果酱也好,蛋黄酱也好,辣椒酱也好,都缺少深度发酵的环节。而中国的酱,如果不生出复杂同时复合的菌群,是得不到一种叫“鲜”的味道的――那是各种氨基酸给味蕾带来的幻觉。―――――至味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