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大红色,喜欢读《礼拜六》,喜欢吃甜腻的东西,喜欢浪漫喜剧,喜欢读旧小说,喜欢穿华丽的仿清衣裳,怕黑,怕冷清。她就是个单纯喜欢热闹的,也害怕失去那些热闹。偏偏她目睹了上海这样一个城市繁华时期的景象,也见到了繁华之后最沧桑的黑暗。―――――临水照花人
我也知道他还有情,否则离婚时,他也不会绕着屋子走几趟子了。坐下来,提起笔叹口气又放下,我看着心里不难过?―――――临水照花人
素琼强迫自己超越小脚的疼痛和膝盖的承受力……小脚是嫡母的规范,高跟鞋则是她的意志。―――――临水照花人
等到新娘子走到红毯的那一端,把手伸到新郎的手里,爱玲的上海,爱玲的世界就要翻成另一种样子。那个会和她聊说亲戚琐事,为她拟章回题目的父亲,将消没在新娘套着白纱的手里,等那只白纱手套再张开时,父亲只是他自己,再不认识他自己的孩子。―――――临水照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