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说他学问倒是真的有,可你看得出他没多少脑子。
领我进房间的侍者是个六十五岁左右的老头子,他这人甚至比房间更叫人泄气。他正是那一类秃子,爱把所有的头发全都梳向一边,来遮掩自己的秃顶。要是我,就宁可露出秃顶,也不干这样的事。
你是不是认为每样东西都该有一定的时间和地点?你是不是认为要是有人跟你谈起他父亲的农庄,他就应该把这个问题谈完,随后在改换话题,谈他舅舅的支架?或者,他舅舅的支架既然是他那么感兴趣的题目,那么他一开头就应该选它做讲题,不应该选他父亲的农庄?
你出生的时候,你哭着,周围的人笑着;你逝去的时候,你笑着,而周围的人在哭!
我不喜欢他说话离题,更不喜欢他太不离题。
你哪怕去十万次,那个爱斯基摩人依旧刚捉到两条鱼;那些鸟依旧往南飞;鹿依旧就在水洞边喝水,她们的角依然那么美丽,它们的腿依旧又细又好看;那个裸着乳房的印第安女人依旧在织同一条毯子。给也不会改变样儿。唯一变样的东西只有你自己。倒不一定是老什么的。严格来说,倒不一定是这个。
别跟任何人说任何事。要是你说了,你就会开始想念所有人。
她是我生平遇到过的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之一。我不开玩笑,有些极傻极傻的姑娘真能在舞池上把你迷住。那般真正聪明的姑娘不是有一半时间想在舞池上带着你跳,就是压根儿不会跳舞,你最好的办法是干脆留在桌上跟她痛饮一醉。
那么闲待着,实际上是想感受一下离别滋味。我是说,以前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还有地方,当时根本没感觉正在离开那儿,我不喜欢那样。不管那种离别是伤感的还是糟糕的,但是在离开一个地方时,我希望我明白我正在离开它。如果不明白,我甚至会更加难受。
我想,你要是真不喜欢一个女人,那就干脆别跟她在一起厮混;你要是真喜欢她呢,就该喜欢她的脸,你要是喜欢她的脸,就应该小心爱护它,不应该对它干那种下流事,如往它上面喷水。真正糕的是,许多下流的事情有时候干起来却十分有趣。而女人们也好不了多少;如果你不想干太下流的事,如果你不想毁坏真正好的东西,她们反倒不乐意。
如果有人在做决定的时候征求你的意愿,那感觉是很不错的。但是了解到你的意愿之后却不加以考虑,那还不如不要问。
这听起来好象没什么,我知道,可你跟她握起手来却是滋昧无穷。大多数的姑娘你要是握住她们的手,她们那只混帐的手就会死在你的手里,要不然她们就觉得非把自己的手动个不停不可,好象生怕让你觉得腻烦似的。琴可不一样。我们进了一个混帐电影院什么的,就马上握起手来,直到电影演完才放开,既不改变手的位置,也不拿手大做文章。跟琴握手,你甚至都不会担心自己的手是不是在出汗。你只知道自已很快乐。你的确很快乐。
你一定得认识到自己想往哪个方向发展,然后一定要对准那个方向出发,要马上。你再也浪费不起多一秒的时间了,你浪费不起。
我没回答他,我只是起身走到窗口往外眺望,一霎时,我觉得寂寞极了,我简直希望自己已经死了。
他口口声声跟我说,我要不喜欢那些门徒,也就是不喜欢耶稣本人。他说,既然耶稣选择了那些门徒,你就应该喜欢他们。我说,我也知道他选择了他们,不过他只是随便挑选的。我说,他没有时间对每个人作仔细研究。
也许有些人很可恶,有些人很卑鄙。而当我设身为他想象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比我还可怜。所以请原谅所有你见过的人,好人或者坏人。
问题是,每当你要跟一个姑娘行事的时候――我是说不是个做妓女什么的姑娘――十有九次她总不住地叫你住手。我的问题是,每次我都住手了。大多数男人都不这样。我却由不得自己。你总拿不准她们是真正要你住手呢,还是她们害怕得要命,还是她们故意要你住手,万一你真的干了那事,那么过错就都在你身上,她们可以脱掉干系。
当年轻的时候,可以选择为理想而崇高的死;当年长的时候,可以为理想而卑微的活。
真正的朋友,无论男女,若是相知,必然相惜,若真相惜,只为真心,无关风月。
对某些人是球赛。你要是参加了实力雄厚的那一边,那倒可以说是场球赛,不错――我愿意承认这一点。可你要是参加了另外一边,一点实力也没有,那么还赛得了什么球?什么也赛不成。根本谈不上什么球赛。